新闻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思婧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276

新闻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

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和本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照《复旦大学新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博士生考生还应提供已有科研成果清单;一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如非中文撰写,应附中文全文翻译;如非第一作者,应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说明考生贡献);后附其他科研成果(含专利,按时间正序;对尚未正式发表的成果应提供用稿单位证明);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8000字左右,中文撰写,并参照学院网站公布的《2024年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目录》,在科研计划书封面注明报考导师姓名及招生导师的研究领域);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所有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本院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本院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初试

(一)硕士生考生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制科目的全国统考。在初试环节,本院不再组织其他科目的笔试。

(二)博士生考生

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详见《复旦大学新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博士生考生不参加全国统考。

四、申请材料审核

本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成绩单、学位论文、学术成果、各类证书及专家推荐信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

本环节工作拟于5月20日前完成,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

五、复试

(一)总体安排

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查看初试成绩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本院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硕士生考生一并根据全国统考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学校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本院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形式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本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复试专家小组由5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

复试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内容涵盖新闻传播学专业知识、科研潜质、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养等。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

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如有需要,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复试结果以电子邮件(电话辅助)的方式告知考生。

复试在6月上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硕博士考生复试办法

1.硕士生考生的复试形式为面试。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知识约15分钟,英语口语约5分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英语口语20分。

2.博士生考生的复试形式为面试。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其中专业知识约30分钟,英语口语约1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英语口语20分。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硕士生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25%+材料审核成绩×25%+复试成绩×50%;

博士生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复试成绩×60%。

七、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材料审核及复试环节各科目中有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邮箱:fdxwzs2024@126.com

电话:021-65643752(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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