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复旦大学对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统一要求,经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包括科硕、专硕)入学考试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2016年度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并报至校研究生院予以审核。
2、经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复试名单,连同本细则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于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30正式开始,复试地点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400号,在邯郸路和国定路交叉口)教学楼(三栋相连的红色矮楼之一)。
因要逐一对考生进行身份及学历验证,考生务必于12:00前至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学楼一楼集合。
三、复试考核方法
1、科学硕士、专业硕士的复试均包括专业口试、外语口试两项,专业口试时间约为15分钟,外语口试时间约为5分钟,每位考生的总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
2、因人数较多,科学硕士、专业硕士的专业口试将分成不同的组别进行,分组安排表将于复试正式开始前张贴在候场教室。
3、专业口试和外语口试同步进行,但具体到每位考生,专业口试的时间与外语口试的时间将错开。
四、复试成绩评定及拟录取
1、复试成绩由专业口试成绩和外语口试成绩组成,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
2、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淘汰名单。
五、关于资格审查、身份及学历学位验证:
1、考生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复试。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须持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件不一致,须由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学校出具证明(若属改名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身份证件遗失,须由证件颁发机构出具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遗失,须由证书颁发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毕业、授予学位证明。
5、对于在读研究生,需出具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前考生还需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有《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以上材料还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后归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新闻学院留存备用。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属实的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未尽事宜参照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