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和本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博士生考生还应提供已有科研成果清单;一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如非中文撰写,应附中文全文翻译;如非第一作者,应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说明考生贡献);后附其他科研成果(含专利,按时间正序;对尚未正式发表的成果应提供用稿单位证明);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8000字左右,中文撰写,并参照学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目录》,在科研计划书封面注明报考导师姓名及招生导师的研究领域);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所有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二、报考资格审查本院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